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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过了两年时效,但对方一直承诺要还钱。法院会受理吗

时间:2024-03-19 16:36:23 浏览量:91956

民间借贷一般开庭2次

民间借贷,过了两年时效,但对方一直承诺要还钱。法院会受理吗?

肯定地告诉你:法院会受理,而且没有过诉讼时效!

按照题主的说法,2014年12月借出去5万元,期限一年,即2015年12月到期,到期后一直索要,对方也承诺还钱,但就是没还。

题主主要担心的应该是诉讼时效的问题。

自从《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施行后,诉讼时效已经变更为三年了;按照题主的说法,到期是2015年12月,当时是两年诉讼时效,应该到2017年12月,因为贯穿了2017年10月,所以诉讼时效会延到三年,即从2015年12月到2018年12月。

有人会说,现在都2020年3月了,那有过了呀。这个不用担心,诉讼时效法律上有个中断的概念,即出借人只要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比如2017年12月的时候,出借人向借款人要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17年12月开始重新计算三年,那就到了2020年12月了。

诉讼时效的中断需要出借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好在题主也说了,每次要钱都有微信记录,这样诉讼时效就不会存在问题了。

民间借款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

年化36%是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

根据我们这么多年的法律实践,民间借贷法律支持的最高利率为年化36%,即民间所说的单利“三分息”,按照出借时长来计算利息,而且只计算单利,不计复利。利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允许计入本金,也就是说不允许所谓的“利滚利”。

其他情况可能推高费率(非利率),法律也会支持

1)违约金:如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而违约金主观以及客观方面并非欺诈性质,可支持。

2)借条上约定的除利率外的其他费用,如:担保费、信息费、中介费等,均不计入利率,也可被支持。

3)民间借贷中被质押物折损或出现其他问题导致出借人因此受到损失所产生的罚款,也可被支持。

债务人所写借条已超过三年,就不需要还钱了吗?

赖不掉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这句古话说的很对。你说的债务人所写借条超过三年,就可以不还钱,这是对法律的歪曲理解。如果真要是这样,那岂不天下大乱了。

我们欠银行房贷,一借就是20年,还三年就不用还了吗?

听我细细给你说三年的问题。

法律有这样单位规定,到期债务,如果三年之内不向法院主张权利,法院就不予保护。

这里面包含三层含义,

一,到期债务,什么是到期债务,就是借钱时,约定的还款时间,比如借条上写,2017年1月1日借钱,一年后还,那么到期日就是18年1月1日。从18年算起,三年内如果你不向借钱人要钱,那么,过了3年,法院就不管你借钱的事了。

有的人说,打欠条时,没有写什么时候还,怎么办,没关系,你什么时候第一次要,就从什么时候算到期日,就是打了没有还款期限借条,你十年不要,都没有关系,你第十一年要,从第十一年,再算三年,在三年内,如果你不要,那你再去打官司,法院就不管了。

二,如果我在三年内不断地要,那么前边的时间就终止了,再从新算3年。你看,如果你不停地要,诉讼时效就不中断,一直可以要。

有的人说,那如果我真的超过三年没有要,是不是钱就没有了?

当然不是

三年不要,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法官就说,你怎么现在才想起我呀,都三年了,你这三年都干什么去了,是不是都玩贪玩蓝月了,对不起,过了三年,时间太久了,这事我不管了,你自己去要吧,

重点在你自己去要吧。

你可以堵他家门,可以找他本人。可以运用你的智慧去要钱,就是不能拿起法律武器了。

所以,钱都能要。就是不能起诉了。

如果认为我回答的对,请多多点赞,并关注我。

多多邀请我回答法律题,谢谢

借条两年后是否失效?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的责任。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1、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根据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第188条对于诉讼期做了新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借条注明还款之日起计算,在3年之内起诉有效,超过3年,丧失了胜诉的时效。丧失诉讼权利,但是不丧失实体权利,借款人归还借款,有收受权利。

2、借条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如果诉讼时效快到期,借款人与债权人签约延期归还,诉讼时效中断,从延期归还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内起诉有效。可以多次签约延期。多次中断诉讼时效。

3、如果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为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从借条签署日期算起。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条,在到期之日起的第二天到3年之内,任何一天可以起诉。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从持有借条之日起的20年内任何一天都可以起诉。

三、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与还款时间有关,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钱时间,那么自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借条的有效期为3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借条的有效期最长为20年。超过有效期,贷款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

民间借贷超过两年怎么办?

感谢邀请


题主可能要了解的是诉讼时效问题,简单分析一下:

1、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按照新法已经由2年变为了3年。

2、《民法总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3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3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

3、过了诉讼时效,并不意味这丧失起诉权利,依然可以起诉偿还,但是借贷人可以以过了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可以拒绝偿还。

4、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只要出借人主张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要重新计算,从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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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有效期多少年?

有朋友问我,借条多长时间失效?

我告诉他,借条本身是不失效的,也就是说无论经过多久,借条本身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那朋友为什么会问借条失效呢?因为他听说法律上有诉讼时效失效这一说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即诉讼时效就从还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呢?这要区分不同情形:

(一)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1、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当事人后来协商一致确定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则从履行期限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要求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催告债务人还款,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3、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之前债权人是否已约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是否就不能起诉?不是的!债权人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还款。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出借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那么法院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债务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二)借条上的还款日已超过3年,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说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民间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还款协议,重新做一个约定,达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债权人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